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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闽台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2023年度开放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4    浏览次数:

    为了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闽台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的学术研究水平,根据中心开放式的运行管理机制,鼓励相关专业人士对闽台职业教育领域展开渗透研究,中心特设立开放课题基金,用于资助优秀的专家、学者开展与本中心的科研合作。

    现公布闽台职业教育研究中心2023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具体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资助领域与方向

    1.新世纪闽台职业教育发展研究

    (1)习近平关于职业教育重要论述研究

    (2)闽台职业教育发展政策与法规研究

    (3)职业院校教师专业发展政策研究

    2.新世纪闽台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发展研究

    (1)福建职业教育的融合发展研究

    (2)台湾职业教育的融合发展研究

    (3)闽台职业教育的融合发展比较研究

    3.终身教育视角下闽台老年教育发展研究

    (1)福建乡村老年教育发展研究

    (2)乡村老年教育课程规划研究

    (3)闽台乡村老年教育教学模式比较研究

    二、申请范围和对象

    本开放基金资助对象主要面向各高校、中职学校、科研机构、产业部门和其他单位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并在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任职的科研、教学、技术人员。

    三、开放基金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需从本网页下载开放课题申请书(附件1),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一式二份,经申请人及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寄送至本中心,同时将电子版本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联系方式)。

    2.开放基金课题按“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由中心学术委员会评审并确定最终资助课题,对获准资助的项目,填写课题计划任务书(附件2)。

    3.申请人应根据评审意见填写课题计划任务书,与中心签订合同(附件3),即正式列为本研究中心开放研究课题。

    四、申请开放基金课题的有关说明

    1.凡经审批通过的课题基金只能用于在本中心进行开放课题的研究。开放基金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执行起始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至2024年12月30日。课题经费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1万元/年,课题基金使用范围详见《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闽台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开放课题实施管理与基金管理细则》(附件4)。开放基金课题经费不划拨到申请者所在单位,由课题组成员在本中心所在单位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报销使用。

    2.申请人须根据开放课题申请表的内容,逐条认真填写,并保证填写内容真实性、有效性。

    3.获准资助的课题应按中心有关规定,定期向本中心通报课题进展情况。本中心根据进展情况有权终止资助进展不好的研究课题。课题结束后,按课题要求提交相关研究工作总结、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基金课题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完成预期的研究目标。课题负责人应按中心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好课题的总结、档案管理、成果汇总和财务结算等工作。

    4.由本中心资助的开放基金课题,其研究成果由本中心、其他资助单位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申请专利、申报各类成果和奖励以及发表论文、成果申报和论文发表时的单位署名必须为本中心全称,第一作者的单位署名应采用双署名(即本中心列入署名)。

    中心全称: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闽台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5.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0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毅德

    邮寄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龙江街道校园新村1号(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五马山校区)

    邮政编码:350300

    联系电话:13509342207

    电子邮箱:420208477@qq.com

    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闽台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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